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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申请人在韩国申请专利:巴黎申请、PCT与韩语翻译

Pine IP Firm
2026年8月18日

外国申请人可以通过韩国直接申请、巴黎公约优先权申请或PCT国家阶段进入取得韩国专利。没有韩国住所或营业场所的申请人,应委任韩国代理人办理MOIP程序。

外国申请人准备韩国专利申请文件

主要期限

事项一般期限
巴黎公约优先权申请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PCT国家阶段进入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外国语直接申请的韩语翻译通常为最早优先权日或申请日起14个月;具体按外国语申请规则计算
实质审查请求韩国申请日起3年;PCT案件为国际申请日起3年
首次驳回理由通知答复当前一般指定4个月,并可按规则申请延期
授权登记及第1至3年年费授权决定送达日起3个月

申请途径

直接或巴黎公约申请:韩国市场和申请内容已经确定时,可以直接提交韩国申请。主张外国优先权的申请通常应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

PCT国家阶段:PCT途径将韩国进入决定和主要翻译费用延后至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可用于调整权利要求,但不约束MOIP审查。

申请人、发明人与优先权

申请文件应准确记载申请人、每位发明人、发明名称和优先权资料。公司作为受让人申请时,应在内部保存从发明人到申请人的权利转移文件。

巴黎优先权文件可通过WIPO数字访问服务等渠道取得,但应确认在先局和具体申请是否支持电子交换。申请人变更、名称变更或优先权错误应在适用期限内处理。

申请文件与韩语翻译

韩国专利申请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必要附图。符合外国语申请制度时,可以先以允许的外语取得申请日,再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韩语翻译。

PCT国家阶段通常需要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文字和摘要的韩语翻译,并应确定采用原始权利要求、第19条修改或第34条修改。申请人在31个月内提交国家阶段文件并依法请求翻译期限延长时,可在31个月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韩语翻译;该机制应按MOIP现行条件办理。

翻译复核应集中在权利要求要素、开放式或封闭式用语、空间关系、数值范围、单位、前述基础和附图标记。独立权利要求应由具备相关技术经验的韩国代理师复核。

形式手续和费用

外国申请人应委任韩国代理人,并按要求提交授权文件和韩语译文。MOIP也可能要求补充优先权证明或其翻译。

根据2026年6月1日起适用的WIPO韩国国家阶段指南,PCT专利电子国家阶段申请费为46,000韩元。直接申请、优先权主张、页数和其他项目的费用应按提交时MOIP费表计算。专业费和翻译费另计。

公开与审查请求

专利申请通常在申请日或最早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公开不启动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请求必须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PCT国家阶段从国际申请日起计算。未在期限内有效请求审查,申请视为撤回。审查请求时点可结合产品计划、其他国家同族和预算确定。

审查意见答复

MOIP可以基于新颖性、创造性、清楚性、支持、充分公开、单一性和形式要求发出驳回理由通知。自2025年7月11日起,首次意见提交期一般由两个月调整为四个月,具体以通知书为准。

答复应逐项对应韩国权利要求和引用文献,说明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修改必须具有原始申请文件依据。外国审查结果可以参考,但不能替代韩国法律分析。

授权、登记与授权后程序

收到授权决定后,申请人应在三个月内缴纳第1至3年年费并办理设定登记。逾期补缴条件和附加费应以具体通知及现行规则确认。

后续年费按年度缴纳。一般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20年,但仍受年费、专利期限调整或延长等因素影响。

专利登记公告后六个月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可以提出专利撤销申请。无效审判不受该六个月程序替代。

申请前检查事项

  • 确认韩国市场、产品和预定执行对象;
  • 在12个月或31个月期限前确定申请途径;
  • 核对发明人、申请人、转让和优先权;
  • 提供最终源文件及全部PCT修改;
  • 统一双语术语和独立权利要求;
  • 单独记录三年审查请求期限;
  • 预算申请、翻译、审查意见、授权和年费;
  • 在限缩重要范围前评估分案。

官方资料

相关韩国专利指南

法律与编辑复核日期:2026年7月20日。具体期限、费用和补正机会应以案件日期、MOIP通知和提交时现行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