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利范围确认诉讼?从肯定/否定之分到实务应对策略

Pine IP Firm
2026年3月23日

专利纠纷的最终核心问题是:“对方的技术是否落入我的专利权范围?”或者反之,“我的产品/服务是否落入他人的专利权范围之外?”而对这一问题进行官方确认的程序,即为范围确认诉讼。现行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或排他性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范围确认诉讼,以确认其专利发明的保护范围,利害关系人则可以提起范围确认诉讼,以确认他人专利发明的保护范围。该程序也以注册权仍然有效为前提。

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为与法院正在审理的侵权案件相关的范围确认诉讼,或为诉前阶段或警告信等侵权纠纷预防阶段的范围确认诉讼,设有快速审理和优先审理制度。因此,它被用作在相对早期阶段明确纠纷方向的手段。

范围确认诉讼:肯定性与否定性有何区别?

类别 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 否定性范围确认诉讼
谁提起? 专利权人或排他性被许可人 非专利权人的第三方(利害关系人)
确认什么? 第三方主张的发明是否落入我的专利权范围 我的主张发明或计划发明是否不落入对方专利权范围
针对谁? 被确认发明的主张方 专利权人
被确认发明的范围 对方实际主张的发明 当前主张的发明 + 未来计划主张的发明

上述区分基于《专利法》第135条、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的官方指南以及专利客户咨询中心的常见问题解答。值得注意的是,否定性范围确认诉讼可用于涵盖尚未上市的发明,使其成为管理商业化风险的常用工具

为何范围确认诉讼如此重要

范围确认诉讼的核心并非确定“权利的有效性”,而是确认“有效存在的专利权范围的延伸程度”。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也将此制度解释为通过国家机关的客观判断来解决专利权人与第三方之间关于专利权解释的争议的程序。因此,范围确认诉讼与发送警告信、许可谈判、产品发布决策以及提起或辩护侵权诉讼的策略密切相关。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的指南,如果确认发明“落入专利权范围”的判决生效,则被确认的发明将被视为构成重大侵权;如果确认其“不落入范围”的判决生效,则视为不构成重大侵权。虽然损害赔偿或禁令的索赔本身涉及独立的民事诉讼,但实际上,这些判决对谈判能力和诉讼结构有着显著影响。

实践中最关键的点是“权利要求”和“被确认发明的说明”

专利发明的保护范围,原则上由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内容决定。最高法院认为,权利要求应根据措辞的普通含义进行客观合理的解释,并考虑说明书和附图,但不允许任意地使用说明书或附图来限制或扩大权利要求。换句话说,在范围确认诉讼中,不应仅仅凭感觉上的相似性来处理;必须对每个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进行精确比较

在此之上,更重要的是被确认发明的说明。专利法要求,在提起范围确认诉讼时,必须附上能够与专利发明进行比较的说明和必要的附图。在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中,如果诉讼申请人说明的被确认发明与对方实际主张的发明不同,诉讼本身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质疑。最高法院已裁定,证明对方实际主张该发明的举证责任在于诉讼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说明的发明与实际主张的发明不一致,则诉讼申请可能被视为不合法。

在实践中,大多数的试错都发生在这一环节。如果仓促提起诉讼,而未能充分获取证据,如对方的产品手册、宣传材料、用户界面、服务流程、拆解照片、购买的样品或测试报告,那么“被确认发明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就会变得不稳定。反之,如果被确认发明得到清晰说明,并且比较表制作得一丝不苟,那么在后续的谈判或诉讼中就更容易保持一致的框架。

何时应提起范围确认诉讼?

首先,从专利权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认为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自己的专利,但希望在立即提起侵权诉讼之前获得客观判断以整理谈判能力和证据结构,可以考虑提起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其次,对于准备发布产品的公司或收到警告信的企业而言,可以利用否定性范围确认诉讼,主动寻求判定其主张的发明或计划发明不落入他人专利权范围。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明确指出,否定性范围确认诉讼的范围包括当前主张的发明以及计划未来主张的发明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的指南,如果存在多个权利要求,可以为每个权利要求单独提起范围确认诉讼。因此,如果争议点集中在某个特定权利要求上,围绕核心权利要求构建诉讼结构可能比不必要地试图涵盖所有权利要求更有效。

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与范围确认诉讼有何不同?

这两者在实践中经常一起讨论,但其目的截然不同。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是为了质疑已注册专利是否具有无效的法律依据,并追溯或预期地使其失效。而范围确认诉讼则是在假定专利有效存在的前提下,确认有效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如果对方专利本身被认为薄弱,则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是核心;而如果核心问题是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有效专利的范围,则范围确认诉讼是核心。在实际纠纷中,同时进行这两种程序或设计结合范围确认诉讼与修改和无效宣告程序的策略是很常见的。

容易被忽略的程序要点

范围确认诉讼只能在权利仍然有效的情况下提起。最高法院认为,对已过期的专利寻求范围确认没有法律利益,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的实践也遵循这一点。因此,对于即将到期的案件,提起的时机本身就成为策略的一部分。

另一个问题是修改。专利法通常规定,对诉讼申请的修改不得改变其主旨。然而,在范围确认诉讼中允许某些例外情况。例如,在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中,如果被申请人声称发明“与实际主张的发明不同”,则允许申请人修改被确认发明的说明或附图,使其与实际主张的发明一致。尽管如此,从最初的申请阶段就仔细说明被确认的发明要安全得多。

Pine IP Firm 的实践建议

范围确认诉讼并非仅凭一份文件就能决定胜负的程序。实际上,以下四个因素决定了成功与否:

第一,确立解释权利要求的依据
必须首先设定比较标准,包括权利要求解释、说明书的考虑范围以及适用等同原则的可能性。

第二,证明被确认发明
对于产品,要确保样品并进行拆解/拍照;对于服务,要截屏并记录使用流程;对于方法发明,要提前准备好显示程序结构的材料。

第三,选择诉讼类型
必须在案件早期确定是选择对权利持有人有利的肯定性类型,还是对被主张方有利的否定性类型,或者是否应并行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程序。

第四,与业务时间表的协调
必须考虑产品发布时间表、投资时间表、与业务伙伴的谈判、对警告信的回复以及侵权诉讼的可能性来设计提起诉讼的时机。

此时,范围确认诉讼就不再仅仅是法律程序,而是与商业决策挂钩的知识产权战略

常见问题解答

1. 是否可以在产品发布前提起范围确认诉讼?

可以。否定性范围确认诉讼不仅可以涵盖当前主张的发明,还可以涵盖计划未来主张的发明。这意味着它可以被视为上市前评估专利风险的工具。

2. 专利已过期,是否还能提起诉讼?

原则上不行。最高法院已裁定,对已过期的专利寻求范围确认没有法律利益,知识产权审判院(IPTB)的实践也是如此。

3. 如果对方产品看起来相似,我能立即提起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吗?

建议谨慎。在肯定性范围确认诉讼中,申请人说明的被确认发明必须与对方实际主张的发明一致,且举证责任在于申请人。如果被确认发明的说明不正确,申请本身可能被视为不合法。

结论

范围确认诉讼的成败最终归结为两句话:
“权利要求将如何解释?”
“被确认的发明说明得有多准确?”

专利纠纷不是凭情感或猜测解决的。专利权利要求、说明书、实际主张形式、市场数据、警告信和发布时间表必须整合到单一战略中。Pine IP Firm 将范围确认诉讼视为不仅仅是法律程序,而是连接争议预防、谈判和诉讼的实践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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